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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機構: | 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索 引 號: | |
| 標 題: | 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6-19 |
| 文 號: | 霍政辦發〔2025〕18號 | 發布日期: | 2025-06-23 |
| 主題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 | 主 題 詞: |
霍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新修訂的《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2021年9月29日印發的《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霍政辦發〔2021〕2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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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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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及時有效控制和處理煤礦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和促進社會穩定發展,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煤礦安全規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霍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轄區監管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1.5 事故分級 ??
根據有關規定,煤礦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見附件4)。
2 危險性分析
2.1 霍州市監管煤礦概況
霍州市監管煤礦共3座,分別是霍州煤電集團紫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礦井)、山西霍州力拓煤業有限公司(生產礦井)、霍州煤電集團興盛園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停緩建礦井)。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 主要危險源
霍州市監管煤礦礦井存在的危險及有害因素種類主要有水害、頂板、瓦斯及煤塵爆炸、火災及其它因素。
2.2.2?風險類型分析
水害:霍州市煤礦企業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和復雜,監管煤礦歷史遺留下很多關閉小井口,歷史資料缺失,存在水害威脅,是引發煤礦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頂板:霍州市監管煤礦主要可能存在以采、掘工作面冒頂、片幫為主要事故類型的隱患風險,是引發煤礦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瓦斯及煤塵爆炸:霍州市監管煤礦均為低瓦斯礦井,但煤塵具有爆炸危險性,有可能發生煤塵爆炸,是引發煤礦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火災:霍州市監管煤礦所開采煤層自燃傾向性均為Ⅱ級,屬于自燃煤層,井下有可能發生火災事故,是引發煤礦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3?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體系?
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3.1 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協管副主任,市應急局、市能源局主要負責人
成 ???員:市委宣傳部、市應急局、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工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霍州煤電集團礦山救護隊、市融媒體中心等單位及相關鄉鎮(街道)
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局和市能源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3.2 分級應對
市指揮部負責應對一般煤礦事故。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時,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下級指揮部應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3 現場指揮部
發生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后,市政府立即成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總 指 揮: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協管副主任,市應急局、市能源局主要負責人。
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組、搶險救援組、技術組、地面鉆探組、醫療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宣傳報道組、應急保障組、善后工作組9個工作組。根據事故情況及搶救需要,總指揮可視情調整工作組、組成單位及職責,調集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煤礦事故處置工作。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4 風險防控
市應急局定期對正常生產建設煤礦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研判,確定所監管煤礦重大安全風險,形成清單,開展重點檢查執法,督促和指導有關煤礦企業落實風險防控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煤礦企業應在重點區域設立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警示標志,并將重大危險源及重大隱患現狀、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關處置措施、應急預案等信息按程序報告市應急局,并向本單位職工、專業救援人員及相關單位通告。對可能引發事故的重大風險隱患及時進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必要時停產撤人,嚴密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5 監測與預警
5.1 監測
市應急局要充分運用煤礦安全監管執法系統、安全風險監測監控預警系統等信息化手段,結合煤礦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執法檢查、煤礦企業報送的安全風險管控情況等,對煤礦的安全風險狀況加強監測,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安全隱患煤礦要重點監控。同時,與能源、自然資源、水利、氣象等有關部門建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和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及共享機制。煤礦企業應及時收集各種安全信息和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監測的數據,及時組織安全評估、報告備案和監控整改,報送市應急局。
5.2 預警
市應急局要及時分析研判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監測、監控信息,經研判認為煤礦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或接收到有關自然災害信息可能引發煤礦事故時,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煤礦企業采取針對性的防治措施。
市應急局按照應急預案相關要求,組織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事故危害、發展情況進行監測、分析評估,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針對可能發生事故的特點、危害程度和發展態勢,指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單位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視情派出工作組進行現場督導,檢查預防性處置措施執行情況,對重大安全風險和隱患排除前或者控制、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或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 應急處置與救援
6.1 信息報告
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煤礦企業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企業開展科學穩妥的搶險工作,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如實報告市應急局和市能源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
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初步判定的傷亡情況、導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
6.2 先期處置
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煤礦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應急救援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市指揮部和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要迅速作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下達啟動《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及發展態勢,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6.3 應急響應
事故響應由低到高設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四個響應等級。煤礦事故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響應。各等級響應條件見附件5。
6.3.1?四級響應
符合四級響應條件時,市指揮部總指揮啟動四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市委、市政府、臨汾市指揮部;并隨時向市委、市政府、臨汾市指揮部續報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
(2)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副總指揮、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同時,根據事故情況,迅速指揮調度有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救援工作。
(3)指揮長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及工作組,接管指揮權,開展災情會商,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災害現狀及發展態勢,研究制定煤礦事故救援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行動。
(4)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和醫療救治單位積極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控制危險源或排除事故隱患,標明或劃定危險區域,根據事故類型組織救援人員恢復被損壞的通風、供電、提升運輸、排水、壓風、通信等系統,為救援工作創造條件。
(5)加強災區環境監測監控和救援人員安全防護,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
(6)根據煤礦事故發展態勢和救援需要,協調增調救援力量或者請求上級增援。
(7)組織展開人員核查、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工作。
(8)做好交通、醫療衛生、通信、氣象、供電、供水、生活等應急保障工作。
(9)及時、統一發布災情、救援等信息,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10)按照臨汾市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響應工作。
6.3.2 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總指揮向市安委會報告,建議市安委會主任啟動三級響應,進一步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在做好四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落實臨汾市工作組指導意見,必要時請求臨汾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6.3.3 二級響應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總指揮向市安委會報告,建議市安委會主任啟動二級響應,進一步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在做好三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落實省級和臨汾市工作組指導意見,必要時請求省和臨汾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6.3.4 一級響應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總指揮向市安委會報告,建議市安委會主任啟動一級響應,進一步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落實國家、省級及臨汾市工作組指導意見,必要時請求國家、省、臨汾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6.4 響應調整
市指揮部或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事故情況變化,結合救援實際調整響應級別。
6.5 響應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有關專家分析論證,認為事故現場救援工作可以結束的,經市指揮部現場確認后,依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宣布響應結束。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救援力量保障
霍州市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力量主要有霍州煤電集團礦山救護大隊、市消防救援大隊和事發煤礦企業內部救援隊伍。事故發生后,其他應急救援隊伍要按照市指揮部指令,積極參加煤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7.2 應急裝備及物資保障
全市各礦井都要按照規定要求的數量和質量配備應急物資,專人管理、及時更新,同時要保證隨用隨??;在應急救援中,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災需求,市政府需要緊急征用有關部門的救援裝備時,涉及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積極配合,保證救災物資及時到位;煤礦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7.3 應急資金保障
煤礦企業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資金準備,事故發生后,煤礦企業要及時落實各類應急費用,市政府負責統籌協調,并督促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7.4 其他保障
市政府對應急保障工作負總責,統籌協調,全力保證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需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現場指揮部指令或應急處置需要,在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8 后期處置
8.1 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鄉鎮(街道)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配合,包括受害人及受影響人員妥善安置、慰問、后續醫療救治、賠(補)償,征用物資和救援費用補償,災后恢復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8.2?調查評估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對煤礦事故發生經過、原因、類別、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教訓、責任進行調查,提出防范措施;及時總結、分析事故發生、應急處置情況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9?附 則
9.1?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定期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
9.2 預案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予以修訂:
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符合修訂的其他情形。
9.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應急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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